巢湖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山船圩路)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巢湖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山船圩路)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共巢湖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下达巢湖市2025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巢乡振组〔2025〕1号
1.4
******人民政府
1.5
******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巢湖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山船圩路)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MMGZ0002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MMGZ00020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夏阁镇
2.6 建设规模:山船圩路位于巢湖市夏阁镇,道路起点与现状青台村路相交,沿着现状柘皋河河堤,终点与现状沥青路相交。现状河堤路为土路,宽度为3.5-5.0m,终点处为砂石路,宽度为3.5m。路线全长266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山船圩路,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补充图纸及图纸答疑和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7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招标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项目总工资格要求: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招标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6项目总工业绩要求:无。 3.7投标人其他人员要求:无。 3.8投标人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无。 3.9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0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1本标段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13其他要求:无 3.1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8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8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太湖山路原老党校(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1楼2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夏阁镇巢柘路
邮 编:238000
联系人:孙站长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
邮 编:238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委员会
地 址:巢湖市太湖山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电 话:0551-******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银行
户名: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35
******银行巢湖支行
******银行
户名: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
******银行巢湖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