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内控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澄清补遗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澄清补遗如下:
本项目询比文件中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条件3.1条中“资质最低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更改为“资质最低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本次补遗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此补遗为准。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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